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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星花露水

明星花露水花露水的一種,為民國初年的上海藥商周邦俊所研發調製。當時市面上的花露水都是難以洗淨的黃色,而周邦俊研製出的花露水即使沾染在白色衣服上亦能輕鬆洗淨,因此推出後受到極大的歡迎。

1907年由當時上海中西藥局董事長周邦俊醫師參考《中華藥典》一書,以玫瑰茉莉等多種花香精加上酒精調配研製而成,並由化妝品部門銷售。1929年由周邦俊長女周文璣接手經營並創辦明星香水肥皂廠,並將化妝品部門獨立成公司,以大量生產與擴大經營。對日抗戰勝利後,公司與工廠員工曾達數千人,產量超過一千萬瓶,並在上海證券交易市場掛牌上市。之後因為大陸易幟,周家財產充公,1949年周文璣以結束香港倉庫為理由,帶著配方輾轉逃到香港,而後再到臺灣

1951年周文璣與早先到臺北設立分公司的錢一清、張明湧、張廷玉、謝兆裕等人決定重新開始,於是成立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,生產花露水與爽身粉,一推出後即風靡全臺,供不應求。在19601970年代,成為當時女性的必備品。但隨後因為消費習慣的改變、平均收入的提高及其它外來香水產品的競爭,明星花露水的銷售開始每況愈下。

1978年,明星化工將公司及廠房遷移至台北縣土城市1998年,周文璣女士過世,由張明湧接任董事長。2003年,由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(SARS)在臺灣爆發,明星花露水因為酒精濃度高達73%,可破壞病毒的脂肪達到殺菌效果,而且可直接噴灑,不傷人體,所以在當時又意外成為熱門的產品。[1]

相較於台灣,在大陸的上海明星香水肥皂製造有限公司,於1951年1898年成立的香港廣生行有限公司以及東方化學工業社、中國協記化妝品廠合併成為上海明星家用化學品製造廠1967年,上海明星家用化學品製造廠改名為上海家用化學品廠。1992年,上海家用化學品廠改制為上海家化聯合公司。1996年1月,股權更改後稱為上海家化有限公司。1999年10月,資產重組成立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並於2001年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。

因此在大陸,明星花露水之品牌在上海家化得以保留,但是爲所屬的一個聯營厰所有。1990年上海家化推出了六神花露水,隨即迅速地承接了明星花露水的品牌地位。根據2006年的一份報告指出,六神花露水當年的市場佔有率為50%以上[2]

明星花露水起初是當香水使用,但是因為酒清濃度高,亦常被使用者當作其它用途:

  • 醒腦—當有昏睡感時擦在太陽穴人中部位,或在洗澡時滴在浴缸。
  • 祛臭—噴灑在廁所或其它有異味的場所,或是抹、灑在身上以去體味
  • 止癢—塗抹在被蚊蟲叮咬的部位。
  • 消毒—噴灑或塗抹在需要消毒的地方,如電話話筒或是居家四週。[3]
  • 飲用—由於明星花露水所含的酒精是食用酒精,因而早期派駐在禁酒的中東回教國家的臺灣榮工處員工,就以花露水加水來解酒癮。[4]
  • 醒酒—在熱毛巾上灑數滴花露水,再敷在醉酒者的臉上及後腦,有醒酒止吐的效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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